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发布者: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1629

渝教师函〔2018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遴选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号)精神,现就遴选重庆市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包括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和创新项目四大类别项目。各类别具体子项目见附件12

(一)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

1. 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主要面向职业院校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培训。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面向在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培训,可分阶段。网络研修学时比例不超过30%。重点包括技术技能实训、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内容。

3.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面向在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青年教师。项目承担单位遴选确定若干名本单位对应专业的教学名师担任导师,采取“师带徒”、“一对一”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320学时)的跟岗访学。重点开展备课、说课、教学演练,进行评课、研课、磨课训练,参与教科研活动。

4.卓越校长专题研修。组织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正副校长,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观摩、“影子”培训、专题研究等相结合的方式,并分层分类(新任校长、骨干校长、知名校长)进行不少于2周(80学时)的专题研修。专题内容应包括: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学校治理、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

(二)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

1.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遴选开设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专业的国家级(省级)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创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方式,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网络研修学时一般不超过30%

2.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主要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由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牵头,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采取集中面授、项目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技术技能实训。

3.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主要面向承担计划任务的单位、基地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通过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课题研究与自主选学、问题解决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不少于2周(80学时)的研修。研修分专题进行。重点开展培训需求诊断技术、培训设计与实施方法、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信息技术应用、核心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室(平台)主持与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三)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

1.教师企业实践。组织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企业实践。

2.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专业,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任教,兼职教师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 学时。

(四)创新项目

主要围绕我市贫困地区教师素质提升、教师出国进修、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培训和优秀教师提高培训等方面设置的创新培训项目。

二、遴选单位范围

(一)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项目。申报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的单位,应入选教育部公布的年度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名单。

(二)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应入选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校长培训基地名单,且具有承担两年及以上国家级或省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任务工作经验。

(三)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一般应是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所在单位,或具有五年以上国家或省级教师培训任务工作经验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四)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请该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在本地区有较强的影响力;

2.具有覆盖较广专业面的岗位群和产业链;

3.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校企合作基础较好;

4.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的岗位和指导老师(师傅);

5.能够解决教师实践期间所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6.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

五)其他类别培训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基地名单。

2.取得重庆市教师及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机构候选名录库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及企业实践机构分包入围资质的单位。

3.通过教育部备案的省级优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机构。

4.出国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须为在渝的入选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基地的培训机构。

三、方案报送要求

各培训项目申报单位结合前期调研、经验总结和自身优势,按照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4)。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122日前报送至市国培办(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校区综合楼511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qzjgp@126.com ,逾期不再受理。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备案后,公布项目承担机构名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永平(中职项目负责人):63619542

谭 军(高职项目负责人):68252535

刘 莹(市教委师范处):60393065

彭 晓(市教委人事处):63865672

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11室;收件人:高雪电话:13658346001邮政编码:400067

  

附件:1.重庆市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职项目规划表

                2. 重庆市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职项目规划表

                    3.项目申报书

                    4.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