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发布时间:2018-09-01浏览次数:3662

川教函〔201850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专科)院校,有关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的意见》(教师201610号)精神,根据我省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规划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公告》,结合各地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需求,确定了我省2018年度项目培训任务,现将项目任务下达你们,并就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具有高级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奖的教师。

培训人数:265人。

培训内容: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工学交替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周(160学时),其中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

(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具备“双师”素质的骨干教师(包括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培训人数:570人。

培训内容:重点包括技术技能实训、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内容。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实训实践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周(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其中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

(三)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专科)院校有发展潜力的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青年教师。

培训人数:385人。

培训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演练、教学研究、教学实践,科研课题项目、学校和班级管理等,重点开展备课、说课、教学演练,进行评课、研课、磨课训练和教科研活动。

培训形式:采取“师带徒”培训模式进行跟岗访学。

培训时间:8周(320学时),其中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

(四)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新任、骨干和知名正副职校长。其中,新任校长应为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骨干)学校的正副职校长且任职不满3年;骨干校长应是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骨干)学校的正副职校长且任职超过3年、办学业绩较为突出;知名校长应为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骨干)学校的正副职校长,原则上应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荣誉称号。

培训人数:107人。

培训内容:职业教育管理、依法办学治校、现代学校制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课程设计与教学理念、“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观摩、“影子”培训、专题研修相结合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研修。

培训时间:2周(80学时)。

(五)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

培训人数:315人。

培训内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

培训形式: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

培训时间:4 周(160学时)。

(六)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

培训对象: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内容:需求诊断技术、培训设计与实施方法、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绩效评价方法、信息技术应用、核心技术应用与推广等。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课题研究与自主选学、问题解决与案例研讨相结合。

培训时间:2周(80学时)。

(七)扶贫工作计划项目

培训对象:深度贫困县中职专业课教师。

培训人数:126人。

培训内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7天(56学时)。

(八)网络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培训人数:3000人。

培训内容:师德教育、职业教育理念、工匠精神教育、“双创”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教育教学理论、专业基础知识等。

培训形式:网络研修。

培训时间:50学时。

以上各类项目培训专业、人数及承担培训单位详见附件123

(九)兼职教师聘用项目

聘用对象: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

聘用要求:开展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支持兼职教师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兼职教师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

聘用人数:190人。

(十)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首批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成员。

培训人数:240人。

培训内容: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网络研修。

培训时间:不少于4周(160学时),网络研修学时一般不超过30%

(十一)紧缺领域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项目

培训对象:首批职业院校紧缺领域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成员。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内容: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

培训形式:团队研修或技能实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4周(160学时)。

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和紧缺领域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项目培训由首批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所在单位承担,具体安排及参训人员另行通知。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上传年度项目申报书(910日前完成)。承担我省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的单位登陆师资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3.245.38:8280/train/)上传2018年度项目申报书。

(二)发布编班排课计划(915日前完成)。项目承担单位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发布2018年度编班排课计划,并将培训安排情况报送至省教师培训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指定邮箱。

(三)落实参训人选(915日前完成)。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职(专科)院校按照培训名额分配,落实参训人选,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至省项目办指定邮箱,省项目办及时将参训学员名单转发各项目承担单位。

(四)参训教师资格审查(920日前完成)。省项目办和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各高职(专科)院校报送的参训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反馈至省项目办,省项目办综合审核意见后反馈至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专科)院校,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专科)院校应重新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训。

(五)发布开班通知(930日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拟定培训开班通知,将开班通知发送至参训学员及省项目办邮箱,省项目办及时转发开班通知至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专科)院校,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专科)院校应按开班通知要求组织学员按时参训。

(六)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开班通知准时参加培训。学员报到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参训学员在管理系统中注册报名,并完成相关审核和管理。

(七)开展培训(1231日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学员培训需求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培训方案,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严格落实制度、人员、经费、后勤等各方面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八)学员评教(1231日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培训结束前1天组织学员在管理系统进行匿名评教。

(九)做好培训工作总结(2019131日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学员考核评价、培训总结、培训成果及典型案例提炼、档案搜集整理等工作,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省项目办,并按要求将培训结果导入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三、项目经费

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学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兼职教师聘用项目由中央专项资金按1万元/岗位标准进行奖补,主要用于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位,开展兼职教师的培训、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23)和培训对象范围及有关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协调处理好教师教学和培训之间的矛盾,保障教师培训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教师按时参训。

(二)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区域内省属中职学校和民办学校参训学员,于915日前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兼职教师聘用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材料(含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省项目办指定邮箱,并组织学员按时参训。

(三)请各高职(专科)院校于915日前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兼职教师聘用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材料(含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省项目办指定邮箱,并组织学员按时参训。

(四)请各地各校督促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推荐表》(附件6),由推荐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到时交一式三份至培训基地,培训结束后由基地填写培训考核意见后分别反馈学员本人和省项目办各一份。

(五)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于930日前报送修改完善后的培训方案至省项目办,并于项目培训开始前10天做好学员对接工作,及时与省项目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职(专科)院校对接,沟通协调处理好培训期间学员的管理问题,确保学员参训率和合格率;系统化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训后考核和返岗跟踪指导,确保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参训教师出勤、学习表现、作业、培训成果等日常情况考核,将相关情况记入管理系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20%;做好培训工作宣传、项目总结、典型经验提炼、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工作,原则上每期培训至少报送2份宣传简报,各培训项目结束后1个月之内报送绩效报告,并将培训结果导入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简报及绩效报告等总结材料均要求报送电子版和1份加盖公章纸质材料至省项目办;严格经费管理,实行资金预决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在食宿安排上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六)省项目办要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建立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组建专家工作小组,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督促指导、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和质量监控,通过专家视导、匿名评教、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准确反馈项目实施效果,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黄芳、罗朝议,电话028-86115370

省项目办联系人:鄢春苗、黄欣,联系电话:028-85775906,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sczjxmb@sina.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11号省教育科学研究院303室,邮编:610225

  

附件:1.四川省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职项目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职项目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

4.四川省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

5.四川省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兼职教师聘用项目信息汇总表

6.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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